確診腦癌後,我發現了兩件事。一件是我跟沈宴津的結婚證是假的,另一件是我養了六年的親生兒子也知道這件事,而且更希望別人做他的媽媽。此刻我才知道,我拋棄家人、隱姓埋名、付出一切的這七年,活成了一場徹頭徹尾的笑話。於是,我做了三件事,徹底從這對薄情父子的生活中消失。第一件,我取消了一個月前就訂好的七週年燭光晚餐、退出了兒子幼兒園的班級群和為了父子倆身體加的幾十個養生群。第二件,我聯絡醫生做了壓力測試,開了特效藥,保證我的身體不影響我順利抵達大洋彼岸。第三件,我打通了七年沒有聯絡的哥哥的電話,告訴他,遠嫁如吞針,我知道錯了,我想回家。——————「沈夫人,你的腦瘤已經壓迫到神經,需要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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