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梯過了12樓。唐以寧把平板推到知夏面前。「替代保護方案的草稿。現在由你選擇並提交,強制移送就能先暫緩。」知夏迅速讀過畫面。【保護與共同調查協約】期限:90天。第一行,她就不喜歡。「『保護』放在前面。」硯舟在旁說。「可以改。」「共同調查在前。」「我會修正。」以寧立即修改文字。【共同調查與安全協約】知夏往下看。居住於指定安全屋。定期確認生體靈力狀態。特殊現象發生時,與第一調查組保持聯繫。到這裡,她可以接受。問題在下面。【有安全必要時,負責組長可請求對對象採取移動限制措施。】「刪掉。」以寧立刻刪除。硯舟也沒有反對。「如果發生需要限制行動程度的危險?」他問。「先說明危險與選項。」知夏回答。「如果判斷我失去決策能力,請同時讓唐以寧律師,以及獨立的醫療人員驗證判斷依據。不能由你一個人決定。」「同意。」電梯過了15樓。知夏更快往下讀。「未經本人同意,禁止給藥。不只鎮靜劑,也包括靈力抑制劑。」「我加上。」以寧敲鍵盤。「身體接觸,除緊急救援外,須事先告知。」硯舟說。「最好也定義緊急救援的範圍。」知夏看向他。「生命或重大身體傷害迫在眉睫,且沒有時間取得同意的情況。」「是。」「緊急情況結束,接觸立刻終止。」「我會照辦。」電梯顯示變成16。走廊上的調查員動了起來。知夏最後讀過契約終止條款。【危險解除後,可提前終止。】「這也改掉。」「怎麼改?」以寧問。「90天是上限。我隨時都能要求終止。」「機關拒絕呢?」「要求書面說明拒絕理由。」硯舟先回答。「如果拒絕,轉交獨立審議。第一調查組不會單獨提出延長申請。」知夏親自補上那句話。「還有一件事。」知夏看著硯舟。「既然叫共同調查,就不能只拿我的資訊。與我的案子有關的調查資料,原則上共享。需要保密,就記錄理由與期限。」硯舟想了片刻,點頭。「調查機密中,僅第三人的個人資料,另行遮蔽。」「好。」電梯抵達17樓。叮。門開了。六名黑色制服的執行人員走出來。最前面的男人展開文件。「執行緊急靈力危險保護命令。林知夏小姐——」「替代保護方案正在提交。」以寧打斷他。「電子簽章完成前,請勿接近當事人的身體。」執行組長看向硯舟。「沈組長,請配合。」硯舟沒有動。「當事人正在審閱替代方案。」「命令已經核准。」「距離生效,還有9分鐘。」
Última atualização : 2026-10-10 Ler mai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