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對犯罪的事實供認不諱,說他的媳婦當年就是偷漢被他所殺,殺了媳婦之後逃入京中,隱姓埋名在酒樓裡頭做了廚子,他租住了一所房屋,就在屠夫的隔壁,知道屠夫的妻子與鰥夫私通,便想起自己妻子背叛他的事情,一時激憤把二人殺害,殺害之後心裡害怕,便把染血的兇器和血衣都扔在了屠夫的家裡,造成是屠夫殺妻的假象後便逃出去躲避。只是他出去之後,想起曾受屠夫施恩,心裡愧疚,便急忙回京想著自首,可已經遲了一步,屠夫已經被京兆府判處斬首之刑了。他對於殺人的事實、細節,都能說得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,看樣子是兇手無疑了。刑部孫尚書審問之後,叫人把兇手押下去,然後對褚首輔拱手一拜,「首輔,此案您親自參與審問,依您看,太子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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